兩年前多名慘墮求職陷阱,被「賣豬仔」至東南亞後遭禁錮,被逼從事非法工作。涉案兩名男子昨日(23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「串謀詐騙罪」,其中1人另承認一項洗黑錢罪。法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判刑,兩被告還押候懲。
案中兩被告分別為30歲無業男馬智豪及23歲男學生張敏懷,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,指兩人於2021年某日至2022年8月某日在香港,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詐騙某些會被誘使前往外地的人士,即不誠實地向該等人士虛假地表示有真實的就業、商業機會及/或其他機會產生可觀的經濟報酬,從而誘使該等人士前往其他國家。
馬智豪另被控一項洗黑錢罪,今早承認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」。控罪指他於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4日期間,處理中國銀行帳戶內約698萬元財產。
案情指,兩被告串謀誘使最少5名港人前往外地,令受害人遭禁錮及交出贖金。其中一名29歲姓吳受害人有輕度智障,他於2021年間應網上女友方小姐要求,到泰國收取一筆款項,吳在被告張敏懷的陪同下,一同到入境處申請護照及前往機場。惟抵達曼谷後,吳被告知已「被那女人賣掉」,必須在緬甸工作6個月。吳拒絕後,其手機遭奪去,期間更被手銬扣在欄杆上毆打,另遭多次電擊棒攻擊,其後被困於籠內4天。數天後,吳母支付了共約4萬元贖金後,吳才獲釋回港。
另一名20歲男受害人蘇家偉(譯音),於2022年在Telegram 群組獲得工作機會,將手錶從曼谷帶回香港,稱有報酬2萬元。隨後,蘇到達曼谷後,被帶到緬甸的「KK園」及告知已被「賣掉」,期間遭掌摑兩下。蘇的女友支付約2萬美元的贖金後,蘇獲釋回港,警方其後發現金額存入被告馬智豪的銀行帳戶中。
另3名受害人分別於2021至2022年間墮「賺快錢」陷阱,遭誘騙到柬埔寨等東南亞地區,被收走護照後,安排用獲得的詐騙腳本,被迫進行電話詐騙。其後,家屬報案揭發案情,才獲釋回港。
被告馬智豪於2022年8月被捕,警方在其手機中,發現他與不知名人士合作的Telegram對話,以欺騙受害者並安排他們前往泰國、柬埔寨或緬甸工作,對話中亦含受害人被鎖鏈拷在床上的照片。同月被告張敏懷被捕,警誡下承認,幫助馬帶受害人申請護照並送去機場,他知道馬要把受害人賣到泰國,惟他因欠債才迫於無奈犯案。
代表張敏懷的大律師黎士傑(Edward Laskey)指,張於本案只屬次要角色,並沒有牽涉在泰國等東南亞地區犯案。被告唯一的報酬只有1千元,案發前無案底,有家人強烈支持,望法庭輕判。